2010爱奇杯广州市五人制足球联赛竞赛规程

2010-04-23 16:43:14 作者:管理员 来源:广州足协 浏览次数:0 网友评论 0

一、主办单位

广州市足球协会
 
    二、赞助单位

广州爱奇实业有限公司

三、支持单位

广州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

四、承办单位

广州红动体育有限公司 
 
    五、支持媒体

广州竞赛台、广州日报、南方日报、南方都市报、羊城晚报、新快报、信息时报、新浪、搜狐、网易、中新社、21cn、体网等。

六、比赛日期

2010年4月10日—2010年6月中

七、比赛场地

爱奇足球广场(1号速格地板场地、2-5号人造草场地)

八、报名时间

2010年3月2日——2010年3月28日
    网上预报名时间:
    2010年3月2日——2010年3月28日
    现场报名缴费时间:
    2010年3月8日——2010年3月28日

九、报名名额

限报65支球队(额满为止,以交资料费用为准)

十、报名办法

1、所有参赛球队须首先在预报名截止日前登录赛事官网(http://www.210go.com/2010futsal/)在线提交报名表,等待主办方资格确认。
    2、经确认后的参赛队伍必须于现场报名截止前将报名表(俱乐部负责人签名)、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1张一寸免冠照片提交给主办方,逾期不报,恕不办理。参赛名单必须在抽签前确定,抽签后不得更改。
    3、收费及保证金(在比赛期间如没有违反比赛纪律和规程规定,赛后全额退还保证金)。 
    4、每支参赛队报名时必须缴纳1000元保证金和800元报名费。
    5、报名人数:每队设领队1名,教练员1名,运动员10名(只有报名的运动员才有参赛资格)。
    注:主办方提供运动员比赛服装每人1套,比赛饮用水1瓶/人/场。

十一、现场缴费地点

1、爱奇足球广场(天河北路时代广场对面),咨询电话:020-89879919
    2、广州红动体育有限公司(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科迅大厦205),咨询电话:020-85666012

十二、 参赛资格

1、参赛队员必须确保并非广州市足球协会在停赛、禁赛期内的运动员,并只能代表一个业余足球俱乐部球队参赛;
    2、报名参赛队员赛前必须进行体检,经医院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后,自愿参加比赛。参赛队员比赛期间出现任何意外伤亡事故,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责任;
    3、2010年中超、中甲、中国室内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的报名球员不能报名参赛。

十三、竞赛办法

1、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,第一阶段,采用抽签办法分成若干个小组(每组5队),分别采用单循环方式决出小组名次,小组前二名的队伍和若干个最好成绩的第三名(具体按照实际参赛球队数确定)参加第二阶段比赛;第二阶段,采用单淘汰方式决出1-4名。
    2、初赛小组赛、32强赛、16强赛将在2-4号人造草球场进行;
8强赛、4强赛、3/4名和决赛将在1号速格地板场地进行。
    3、对运动员参赛资格和其他问题需要提出上诉时:
 ①  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主办单位,并交纳500元上诉费。如上诉成立,退还上诉费,该费由败诉单位负责。如上诉失败,上诉费不退还;
 ②  上诉书必须于有争议比赛后24小时内送主办单位,过期不予受理。

十四、比赛规则

1、每队限报10人,替换次数不限,采取机动方式,但必须在本方换人区先下后上;
    2、比赛时间:每半场20分钟,中间休息5分钟;
    3、比赛必须穿软胶底球鞋;(进入8强的球队球员必须穿软胶平底球鞋参加比赛)
    4、比赛采用4号球低弹球,赛场长:40M,宽:20M,球门内径高:2M,宽:3M;
    5、队员主罚任意球、界外球和角球时,裁判员认为其故意延误开球时间超过4秒将判4秒违例,由对方在原地点罚间接球;
    6、攻方队员主罚任意球,界外球时,防守队员须离球5米距离;
    7、开中点球可直接射门得分,但踢界外球不得直接射门得分;
    8、执行6米罚球点时,除主罚队员外(守方守门员应站在球门线上),功守双方队员必须在罚球区外,并离球至少5米的距离,无须在皮球的假想平行线之后;
    9、被红牌罚出场的队员,不得坐在替补席上,一分钟处罚是计净比赛时间的一分钟;
    10、不允许冲撞,不允许铲球;
    11、关于将球传给本方守门员违例的判罚:
    A、比赛进行中,当守门员接得皮球后,抛球或踢球给队友,此时球未越过中线或皮球未触及过对方队员,而接受其队友的传球(无论手或脚触球)应判间接球;
    B、守门员开出球门球后,同样的皮球未越过中线或皮球未触及过对方队员,而接受其队友传球(无论用手或脚触及),应判间接球;
    C、守门员不能用手接同队队员用脚的故意回传球,否则判间接球;
    D、守门员无论用手或脚控制球时,持续时间不能超过4秒;
    E、守门员在比赛进行中接得球后,可用手将球掷出,可以直接掷过中线,但掷入对方球门不能算得分。亦可用脚踢反弹球或空中球,可直接踢过中线或射门得分;
    F、守门员可用脚接同队队员直接踢出的界外球;
    G、球门球——当攻方队员将球碰出守方端线,由守方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用手开出此区外,可以将球直接掷过中线,但掷入对方球门不能算得分。
    12、同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球队参赛,违者将取消该队比赛成绩,判对方胜;
    13、参赛队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比赛场地,超过比赛时间5分钟仍未到场者当弃权处理,判0:3负;
    14、各参赛队比赛时必须出示带照片的有效证件给裁判员检查;
    15、比赛获红牌的运动员将顺延停赛一场;
    16、比赛实行半场犯规超五次执行大点球规则,半场犯规超过5次,没增加一次犯规对方球队获得一次大点球机会,半场结束后犯规次数从新计算。

十五、决定名次

1、 各组别循环赛阶级比赛的计分方法:
     ① 每队胜一场得3分,平一场得1分,负一场得0分;
     ② 比赛结束,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;
     ③ 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,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:
     ④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积分多者,名次列前;
     ⑤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净胜球多者,名次列前;
     ⑥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进球总和多者,名次列前;
     ⑦ 整个比赛中净胜球多者,名次列前;
     ⑧ 整个比赛中进球总和多者,名次列前;
     ⑨ 抽签优胜者,名次列前。 
    2、小组出线的队伍将按照拟定好的赛程进行交叉淘汰,直至决出冠军。

十六、比赛弃权

1、 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均属比赛弃权:
     ① 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,且未获主办单位批准,未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;
     ② 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,恢复中断的比赛(指裁判员提示确定的时间超过5分钟);
     ③ 拒绝按照主办单位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; 
      ④ 有未报名、或未注册、或处在停赛期的运动员,代表该队参加比赛。
    2、凡比赛弃权的球队判对方以3:0的比分获胜,并根据《广州市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》进行相应的处罚。

十七、服装、装备规定:

 1、参赛队必须穿着主办单位提供的比赛服或比赛背心参赛,否则该队员不得上场比赛;
     2、上场队员的服装和颜色必须划一,违者不得上场比赛;
     3、比赛球鞋穿着要求:软胶底球鞋或软胶粒底球鞋。(地板场地必须着平底球鞋)

十八、奖励与升降

1、第一名:奖杯一座、金牌奖牌12个、奖金2000元;
    2、第二名:奖牌一面、银牌奖牌12个、奖金1500元;
    3、第三名:奖牌一面、铜牌奖牌12个、奖金1000元;
    4、比赛设立“最佳运动员”、“最佳教练员”、“最佳裁判员”、“最佳阵容评选”等奖项;
    5、比赛进入前16强的球队就获得参与2011年广州市五人足球赛甲组参赛资格。

十九、主办单位享有本赛事解释权。

二十、未尽事宜,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。

二十一、咨询电话:

广州市足球协会:020-83555480-39

广州红动体育有限公司:020-85666012

爱奇足球广场:020-898799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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